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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基本條件應具備:
(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范)》、《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設施建筑》、《廣州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等國家標準的作業和儲存場所,并通過**消防機構驗收;
(二)《危險化學品常用存儲通則》(GB15603)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及技術要求》(GB18265)的經營條件和存儲條件;
(三)經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
(四)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五)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安全評估單位的經營狀況。
第三,安全評估機構應當逐項評估申請營業執照的單位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
四、申請甲、乙類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分別向省發證機關和市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安全評估報告;
(三)建筑消防安全驗收文件復印件,經營和儲存場所;
(四)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經營和儲存場所;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
(六)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申報材料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應提交材料,詳見下文。
申請人還應上傳承諾書。承諾書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更換單位的承諾書還應包括分類帳表,根據危險化學品名稱注明三年的業務量。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申請表》;
2.安全評估報告;
3.建筑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經營和儲存;
說明:
A.經營場所應當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無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單位,應當有以下文件之一:
(1)消防監督檢查意見。
(2)消防備案證明。
(3)經區安監局人員現場確認,評估機構出具合格評估結論。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
申請?;吩S可證
更新時間:2024-05-28 11:03 ???? 發布時間:2022-06-14??
(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范)》、《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設施建筑》、《廣州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等國家標準的作業和儲存場所,并通過**消防機構驗收;
(二)《危險化學品常用存儲通則》(GB15603)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及技術要求》(GB18265)的經營條件和存儲條件;
(三)經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業務人員;
(四)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五)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申請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安全評估單位的經營狀況。
第三,安全評估機構應當逐項評估申請營業執照的單位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
四、申請甲、乙類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分別向省發證機關和市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安全評估報告;
(三)建筑消防安全驗收文件復印件,經營和儲存場所;
(四)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經營和儲存場所;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
(六)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應提交材料,詳見下文。
申請人還應上傳承諾書。承諾書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更換單位的承諾書還應包括分類帳表,根據危險化學品名稱注明三年的業務量。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申請表》;
2.安全評估報告;
3.建筑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經營和儲存;
說明:
A.經營場所應當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無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單位,應當有以下文件之一:
(1)消防監督檢查意見。
(2)消防備案證明。
(3)經區安監局人員現場確認,評估機構出具合格評估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