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的要求是什么?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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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車輛不得使用金屬車廂,以防止摩擦和振動造成事故。必要時,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2)運輸車輛應堅固、穩定、可靠,確保轉彎時物品不滑動或下落。危險化學品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護欄的高度。車廂底板應平整、致密、無縫,避免液化危險化學品泄漏和傳動軸摩擦引起火災。
(3)運輸車輛在盛夏裝載危險化學品時,應采取遮陽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或限制夜間運輸。運輸濕易燃物品時,應配備防水布等防水設施。
(4)運輸車輛應根據裝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滅火設備和防護急救用品供應急使用。1211型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通??砂惭b在駕駛室或附近。這些滅火設備和防護急救設備應定期檢查。如有泄漏、損壞、變形或失重、桶震顫等,應立即修理或更換,以確保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五)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當將公安部門統一規定的黃色底部懸掛在車輛前方或者明顯部位,黑色字體標有“危險品”特殊信號旗,以吸引其他標志明顯的車輛。非相關人員不得乘坐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
(6)罐車運輸易燃液體時,罐車頂部應有阻火器和呼吸閥;底部設有導靜電裝置;排氣管應加防火(星形)蓋,位于前部(易燃液體處理操作一般位于汽車后部和側面);罐體應用多個金屬板隔開,使罐體具有足夠的剛度,減少車輛運行液體不劇烈晃動、摩擦和靜電;車輛電點火系統應保證良好完善的接觸,防止電火花造成事故。
(7)用罐車裝卸液化石油氣(LPG)當時,罐車頂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流量閥、應急截止閥、靜鏈、消防應急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