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辦理條件及流程解析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4-11 ????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的社會經濟和生活早已離不開化工廠。然而,許多化工產品和化工原料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等特點,潛在風險很大。這種化學品被稱為危險化學品,簡稱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企業需提前取得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應當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營業執照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依法取得港口營業執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港口經營者,不需要申請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
●請三位專家現場評估,制定應急預案、安全評估等文件。
●在應急管理局備案應急預案,領取備案登記表。
●整理危險證申請材料,編輯成檔,提交應急管理局。
●現場檢查現場,需要安全負責人、管理員到場。
●領取許可證,自查自報賬號。
申請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的要求。
一、場地要求。
營業地址需要40平方米以上,辦公性質,包括建筑消防和二次消防。附近不能有餐館。酒店需要300平方米以上的二次消防,不需要300平方米以下的二次消防,但物業需要提供沒有二次裝修的證明。
二、人員要求。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具有適合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項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持有深圳安全局考核證書,在公司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障,根據公司項目適當增加安全管理人員。
三、安全標簽。
每個業務范圍都應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和安全標簽。無存儲類別,需要有相應的存儲協議和運輸協議。
四、應急預案。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