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洜I許可證的辦理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4-06 ????
一、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怎么辦。
危險化經營許可證程序:
1.受理:申請人書面向縣安監局申請。
2.檢查:申請受理的,縣安監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現場核查,并簽署審核意見。
3.審批:縣安全監督局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應當制作《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制定不批準的決定,并說明原因。
二、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申請文件及申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等合格資料;
4.營業場所產權文件或租賃文件(復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批準文件(復印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7.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運輸資質及批準、運輸合同;
8.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儲存資質及批準。
本辦法第二條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含倉儲經營)。本辦法不適用于民用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和城市天然氣的經營活動。這主要是基于三考慮。
根據《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的規定,城市燃氣管理已納入本條例的調整范圍。因此,為了避免交叉管理和重復許可,本辦法規定不適用于城市燃氣(包括運輸工具)的經營活動。
根據《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本辦法第三條對此作出了連接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