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要求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1-25 ????
(一)申請營業執照的文件和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目錄表;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及其他從業人員培訓證書;
(四)營業地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核準文件(復印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計劃備案表(復印件)。
(1)存儲設施證明文件(復印件);租賃存儲設施的,應當提供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新建、改建、擴建存儲設施,并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復印件);
(2)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文憑、技術職稱證書或危險品安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復印件);
安全評估報告。
2.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辦理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的通知》(京安監發[2012]號)。68),申請人申請營業執照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未提交特殊操作人員申請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其他人員培訓證書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條例》(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令第3號)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令第44號)執行。企業員工超過10人,統一出具培訓證書。
(2)申請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內提交租賃合同,并經公證或者產權單位或者有關部門確認。
(3)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申請延長的,所有有關危險化學品儲存的申請者,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二條進行安全評估,并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由安全評估機構在整改完成后出具整改審查意見,并在申請營業執照時提交發證機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