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去哪里辦理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1-25 ????
1.受理: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縣安監局申請。
2.驗收:申請受理的,縣安監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現場驗證,并簽署審核意見。
3.審批:縣安全監督局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應當制作《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決定不批準的,應當發出批準通知書,并說明原因。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和申請書;
2.目錄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許權證書(副本)及其他從業人員接受培訓的有關資料;
4.經營場所的產權文件或租賃文件(副本);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批準文件(復印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計劃備案表(副本);
7.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核準、運輸合同;
8.倉儲公司營業執照,危險貨物儲藏許可證及核準。
法律依據:開放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2000)
8.1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須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8.2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由國家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發放。
8.3根據本標準第4.5.6.7章所述,在取得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