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樣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01-19 ????
1.經營性單位:
a.企業注冊地的租賃合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建筑消防驗收意見書》或《當地消防監督檢查意見通知書》(派出所專用);
b.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員工培訓證書副本;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d.舊版安全評估報告;
e.近三年企業銷售記錄。
2.存儲單位(注:如果存儲單位是**國際,則不再需要向存儲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a)經營公司與儲存單位簽訂的租賃協議副本;
b.倉儲單位從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得:“地方危險化學品儲存備案證書”;
c.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檔案證明復印件;
d.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運輸單位(注:運輸單位為**國際的,運輸單位不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經營公司與委托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協議復印件;
b.運輸單位簽發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證復印件;
c.運輸企業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稅務登記簿副本。
d.運輸單位從業人員工作證復印件。